江西省能源局关于继续试行“交易+保供”工作挂钩机制的通知 赣能运行字〔2020〕47号

作者:江西恒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点击:832    发布日期:2020-06-11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上饶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增量配电网企业,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六保”工作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部署,全力保障全省能源安全,充分发挥现有电力需求侧资源潜力,解决电力保供工作中遇到的有序用电、需求响应执行难、落实难的问题,最大程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正常用电需求。经研究,省能源局决定继续试行“交易+保供”工作挂钩机制。请认真遵照执行,在迎峰度夏前将政策宣贯至参与对象,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王岩;联系方式:0791-88915241、5240(传真),nyjjx2009@126.com




2020年6月9日





“交易+保供”工作挂钩机制(试行)


为积极应对电力供应紧张形势,充分发挥现有电力资源潜力,解决在电力保供工作中遇到的有序用电、需求响应执行难、落实难等问题,将缺电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经研究,决定试行“交易+保供”工作挂钩机制。

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受益、谁分担”原则,将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和参与需求侧管理的错避峰电量进行挂钩,引导企业改变粗放型用电方式,通过采取高峰时段停限部分设备使用等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实现转移高峰用电负荷,保障有序用电、需求响应反应迅速、措施有效、执行到位,避免因企业有序用电等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拉闸限电现象,将缺电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保障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用电需求。

二、参与对象

纳入2020年各级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并参与江西省2020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

三、挂钩比例

有序用电、可中断负荷执行期间,按月度累计(天)次数统计错避峰执行情况,按照“月度+年度”方式进行挂钩,规则如下:

(一)电力用户累计三(天)次错避峰执行不到位,当月市场化交易电量80%按交易电价结算,20%按目录电价结算;

(二)电力用户累计五(天)次错避峰执行不到位,当月市场化交易电量50%按交易电价结算,50%按目录电价结算;

(三)电力用户累计七(天)次错避峰执行不到位,当月市场化交易电量100%按目录电价结算;

(四)有序用电执行结束后,对电力用户累计错避峰(天)次数进行统计,对执行不到位(天)次数占有序用电执行天数超过50%的,迎峰度夏(度冬)期间全部交易电量按照目录电价追溯结算;超过80%的,全年交易电量按照目录电价追溯结算,同时暂停下一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资格,由电网企业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五)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应提供售电服务,帮助用户落实需求侧管理措施。对错避峰执行不到位的电力用户,相应扣减售电公司代理销售费。

四、计算方法

(一)数据来源

以电网企业生产运营业务系统采集数据为计算依据,对安装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用户平台的企业可以平台数据为计算依据。

(二)基线计算方法

用户有序用电前一日高峰时段的负荷点数(采集周期为15或30分钟)取平均值作为基准负荷。如用户前一天非正常生产,则顺延取正常生产日数据。

(三)错避峰负荷计算方法

用户有序用电执行当日高峰时段的负荷点数(采集周期为15或30分钟)取平均值得出有序用电负荷。

基准负荷-有序用电负荷=错避峰实际执行日负荷。

(四)执行判定

错避峰实际执行日负荷≧电网企业下达调控日指标的,视为当日错避峰执行到位;错避峰实际执行负荷<电网企业下达调控日指标的,视为当日错避峰执行不到位。

五、工作流程

(一)用户告知。各设区市、县(市、区)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市级、县级供电公司在编制有序用电方案时,应与各参与有序用电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将有序用电方案和本机制逐一通知到参与用户;督促电力用户细化需求侧管理措施,根据自身实际,统筹好生产和检修计划,编制班次轮换、设备检修和生产调休等负荷控制措施,将措施落实到具体车间、设备和班组。

(二)机制启动。省能源局决定启动可中断负荷方案或有序用电方案时,同步启动“交易+保供”工作挂钩机制。

(三)工作实施。省能源局批准实施可中断负荷方案或有序用电方案后,由供电企业按规定程序通知用户,同时告知“交易+保供”工作挂钩机制要求和可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通知中应明确调控负荷量、调控时间等。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向市场主体告知相关信息。

(四)执行统计。可中断负荷方案或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期间,各市级供电公司要认真做好用户有序用电错避峰负荷统计工作,当日执行情况于次日上午9点前简报当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汇总后于10点前报省能源局。

(五)汇总评估。有序用电执行结束后,各设区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各市级供电公司统计汇总有序用电错避峰负荷明细情况报省能源局。省能源局会同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整体执行情况进行汇总评估,确定错避峰负荷影响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的企业名单,由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电费结算时按挂钩机制办理。

六、保障措施

(一)省能源局负责全省“交易+保供”挂钩机制工作,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做好全省“交易+保供”工作挂钩机制执行工作;各设区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供电公司负责辖区内“交易+保供”工作挂钩机制具体实施工作。为确保有序用电工作执行到位、挂钩机制落实到位,必要时可以采取合署办公等措施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正式运营后,由配售电公司负责供电区域内执行工作。

(二)提高供电服务水平。各级供电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话、短信、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发布电力供需走势、有序用电工作信息、挂钩机制计算方法、典型案例分析等,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指导高危及重要用户加强对用电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三)省能源局与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将对各地执行有序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错避峰执行严重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现场督导,保证有序用电方案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江西省能源局关于继续试行“交易 保供”工作挂钩机制的通知.pdf

来源: 能源运行处

文章来源:http://drc.jiangxi.gov.cn/art/2020/6/11/art_14590_1880938.html